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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国委员提案获多部门采纳
时间:16-05-11 [ ] 浏览次数:0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沈建国委员,您提出的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提案收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治理。”近日,企业支部主委、国网镇江供电公司电力监理公司副总经理沈建国分别收到镇江市公安局、城管局的提案会办意见。

“孔明灯”是以纸张、酒精、蜡烛等易燃品座助推剂和发光源,在天空中漂浮的纸灯笼。孔明灯燃放后外焰温度高达300度,升空后成了流动的火源,容易在成电力线路短路跳闸,影响电网安全和稳定供电。同时对禁止火种类的场所,易燃物品仓库、油库以及相关建筑物构成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今年2月,身为镇江市政协委员,沈建国在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了“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提案。建议全市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孔明灯;学校、社区、村委会加强对学生和居民的宣传教育,认识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工商部门加强市场巡查;城管部门对燃放行为加以制止和处理;公安消防部门加强查处力度和消除隐患。4月,该提案被镇江市副市长赵建生批示,要求公安、工商、城管、消防、教育等部门配合办理。

据悉,城管部门将增加执法巡查力度,特别针对除夕金山寺烧香祈福、正月十五苏台灯会等重大节日期间,不间断排查、宣传、制止燃放孔明灯行为。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原则,实行警告和罚款,情节严重将实行拘留,多举措提高全民防范意识,解决燃放后患。(企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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