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参政议政
应重点加强对商用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管力度
时间:15-08-11 [ ] 浏览次数:0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近期,我国商用电梯事故频发。据统计,其安全隐患约6成是因保养等问题导致,镇江市政协委员、丹徒区质监局副局长吴仲明建议质监部门应重点加强对商用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管力度。

1、商用、住宅电梯的维保要求同为15天一次,而商用电梯由于使用频率高、承重量大等因素,事故发生概率比之其它电梯要高得多。建议质监部门根据商用电梯的使用频率、人员流量及使用年限等情况对电梯日常维保周期作出指导性意见,由电梯使用单位根据各自情况缩短日常维保周期时间,并报质监部门审批备查。

2、要求电梯安全主体责任方必须对维保单位的定期维保过程进行有效全程现场监控,对商用电梯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全程摄录维保过程及存档,并上传监管部门保存以备抽查与监督。

3、加强监管,杜绝无资质维保单位参与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重点查处利用挂靠资质的非法行为;要对维保现场参与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不定期高频率的检查,杜绝无证上岗现象;要明确维保单位降级退出机制,对达不到检查要求的及时降级或清退出维保行业。

责任编辑:zjmj来源: